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敦化市盛客源水果蔬菜大卖场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守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2403MA16M4BD16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敦化市官地镇中学综合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敦市监行处字(2024)1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7日从敦化市鑫国旺蔬菜批发店以14元/kg价格购进山药8.5kg,购价共计119元。销售8.5kg,售价为18元/kg,共计153元。该批次检验不合格的山药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共计153元。当事人经营行为属流通环节,进货相关票据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2024年9月27日,我局收到委托方圆标志检验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敦化市盛客源水果蔬菜大卖场销售的山药的检验报告(No:CQM2024040755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9月27日将检验报告No:CQM20240407551送达,在该店经营者曹守强在场情况下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生产日期的山药。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27日从敦化市鑫国旺蔬菜批发店以14元/kg价格购进山药8.5kg,购价共计119元。销售8.5kg,售价为18元/kg,共计153元。该批次检验不合格的山药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共计153元。当事人经营行为属流通环节,进货相关票据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山药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延州食药监【2016】214号文件《延边州食药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拟对当事人做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3元。
0.00元
敦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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