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林口县奎山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曹洋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25692635305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林口县奎山乡安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4﹞27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销售的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该批汽油是当事人于2023年9月6日从一辆路过其加油站的油罐车处购进的,购进数量是5吨,该批汽油至2023年10月18日全部售完,售价为7.44元/升,我局2023年9月20日抽样时,该批汽油的数量为3928升,本案的货值金额为29224.32元,违法所得为3063.84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营业执照、不合格《检验报告》、抽样单、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入库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案件承办人认为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一般处罚,处罚建议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063.84;2、罚款52603.78元,罚没款合计55667.62元。同时,将当事人销售涉案成品油时涉嫌没交税款的案件线索移送给林口县税务局。
52603.78元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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