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云表镇榕凯丰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小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81MACLDWF44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横州市云表镇甲俭村委甲俭村12队旧小学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横市监处罚〔2024〕527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6月23日以8.33元/kg的价格购进涉案批次鲜鸡蛋共21.00kg,经南宁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验,结果显示多西环素项目实测值为14.7μg/kg(标准指标≤10μg/kg),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24年7月29日,该批次鲜鸡蛋已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为10.80元/kg,货值金额为226.80元(10.80元/kg×21.00kg=226.80元),获利51.87元【(10.8-8.33)元/kg×21.00kg=51.87元】,即违法所得为51.87元。
又查明,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鲜鸡蛋时,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未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五十一元八角七分(¥51.87);
三、处罚款五千元(¥500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五千零五十一元八角七分(¥5051.87),上缴国库。
500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2
横市监处罚〔2023〕368号
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构成了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三十四元(¥34.00);
二、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700元20%的罚款计五百四十元(¥540.00)。
上述罚没款项合计五百七十四元(¥574.00)。
54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