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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皮鑫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01599174356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喀路南疆农民综合市场18号楼207号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8
(2022)新2901民初4301号
申请公司清算
皮*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2
2020-05-15
(2020)新2901民初7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张**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3
2020-04-17
(2020)新29民终499号
李**
皮*,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4
2020-04-17
(2020)新29民终499号
公司解散纠纷
李**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5
2020-02-21
(2019)沪0115民初2029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拉赫兰顿(中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海**,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皮*,李**,祝**,杨**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
6
2019-12-03
(2019)沪0115民初2029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拉赫兰顿(中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海**,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皮*,李**,祝**,杨**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
7
2019-08-08
(2019)新29民终85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王**
肖**,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03-27
(2019)沪0115民初20292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拉赫兰顿(中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海**,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皮*,李**,祝**,杨**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
9
2019-02-19
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阿吾提·达吾提
温宿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9
2021-06-18
(2021)新29执68号之一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爱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6-27
2021-01-13
(2021)兵0103民初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盛四达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6-27
2021-01-13
(2021)兵0103民初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盛四达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19
2020-05-20
(2020)新2901民初7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与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6105.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5-30
2020-05-26
(2020)新29民终499号
李**与皮*、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1-14
2019-12-23
(2019)新2901民初4476号
公司解散纠纷
皮*与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9-09-22
2019-05-30
(2018)新2922民初字1407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与王**、肖**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63176.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9-22
2019-09-14
(2019)新29民终85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王**与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肖**等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31
2019-06-13
(2019)兵0103民初6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与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拉赫兰顿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01
2019-06-17
(2019)沪74民辖终14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阿克苏市亚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与拉赫兰顿(中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海旭山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处罚〔2025〕390号
我局对2022年度、2023年度年报数据检索分析,发现当事人2022、2023已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公示企业年报信息。我局分别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4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向未年报企业发布了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公告及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当事人均未更正信息和履行年报补报公示义务。经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无法找到,且无法联系,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已达6个月以上。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