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诗芙侬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大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426MA30E6XU0H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2号一单元3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尤市监城处罚〔2023〕107号
2023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全国12315平台收到举报单,登记编号:21350400002023052404910194,举报内容为:来电者举报丝芙蓉使用的药水是三无产品,且为过期药水,希望12315进行监管。2023年5月29日下午,执法人员到位于尤溪县城关镇前进小区22号301室的尤溪县诗芙侬化妆品店现场核查举报内容,发现当事人店里美容工作室的货架上摆放的神仙水(NICOTINAMIDE FAIRY WATER,净含量:500ml)未标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执法人员现场抽查店里待使用(待销售)的2种化妆品,分别是“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50074,生产日期:2021年3月15日,条码:6973758260467,净含量:100g)、玉米营养软膜粉(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50074、生产日期:2021年3月15日,条码:6973758260467, 净含量:100g),未标注使用期限。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上述产品进货查验的相关材料,涉嫌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执法人员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分别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1日对当事人店内的上述“神仙水”1瓶(已开封,剩余约330ml)、“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2瓶(未开封)、“玉米营养软膜粉”3瓶(未开封)产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已查明,上述“神仙水”产品,供货商是南平市建阳区钰恒化妆品有限公司,该产品是塑料瓶装,其标签标识情况为标注“神仙水”,NICOTINAMIDE FAIRY WATER,Fairy water rich in beauty ingredients(翻译成中文为:烟酰胺神仙水,富含美容成分的神仙水),修复、补水、抗敏、抗衰,净含量:500ml;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证、使用期限等信息标注。上述“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玉米营养软膜粉”产品,都是用塑料瓶装的,供货商是南平市远古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签标识情况分别为“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标注远古悦美中药面膜粉;制造商:广州市雅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271(厂房)第一、二、三层;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80074;生产日期:2021年3月15日;执行标准:QB/T2872;条码:6973758260467,净含量:100g;合格品;以及成分、功效、使用方法等内容。“玉米营养软膜粉”标签标识标注的内容与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标注的内容一样,只是在成分、功效、使用方法上标注的内容与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有些不同,两种化妆品均未标注使用期限。
上述“神仙水”产品是当事人于2022年1月10日从南平市建阳区钰恒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2瓶,该公司以赠送的方式供货给当事人,当事人将这产品用在美容工作室里,使用时分装在小喷壶里,有顾客来店里做美容、面膜时,喷洒在顾客的脸部等皮肤上,补充水分,保护顾客的皮肤不会因为受吹空调的影响而变得干燥、缺水,至我局执法人员到店检查时,剩余约三分之二(约330ml),当事人给顾客喷洒“神仙水”没有收取费用。“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玉米营养软膜粉”是当事人于2023年3月13日从南平市远古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的,该公司的业务员送货上门,以赠送的方式供货给当事人,共购进1组(5瓶),其中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2瓶、玉米营养软膜粉3瓶,当事人陈述这两种化妆品是试用装, 要看下使用效果如何,效果好,就再向公司进货,至我局执法人员到店检查时,尚未销售。因此,本案无法计算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
2023年7月14日,因案件调查需要,我局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进货查验材料,发协助调查函给“神仙水”的生产企业广州市众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该局协助调查,上述“神仙水”产品是否为广州市众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是否已备案。2023年7月19日,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内容为:经广州市众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实,来函所涉的产品神仙水(NICOTINAMIDE FAIRY WATER)并非其所生产的。同日,发协助调查函给“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玉米营养软膜粉”的生产企业广州市雅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该局协助调查上述“洋甘菊舒缓修护软膜粉”、“玉米营养软膜粉”两种化妆品是否已备案。2023年7月19日,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内容为:我局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未查到来函涉及的2种化妆品备案信息(详见附件1),广州市雅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否认上述2种化妆品为该企业生产及备案的产品,并
警告|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尤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