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圣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连艳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5QR3A8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任庄村天任里西侧8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西青市监处罚﹝2025﹞185号
涉案批次速感宁胶囊(生产企业: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2020486,批号:221204,规格:每粒装0。3g,包装规格:24粒/盒)经中新天津生态城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抽检,按《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三册检验性状、装量差异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性状标准规定:应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粉末;味微苦,检验结果: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呈胶囊壳状的块状;味微苦。不符合规定;装量差异标准规定:应符合规定,检验结果:有5粒超出限度,不符合规定)。2023年9月14日当事人自天津美伦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批次速感宁胶囊(产品批号:221204),共购进20盒,购进单价16。8元/盒,购进金额合计336元。截止至案件调查终结,涉案批次药品当事人已销售完毕,销售单价18-20元不等,其中以18元/盒售出13盒,以20元/盒售出7盒,因患者存在会员价格差异,销售金额合计374元,共获利38元。当事人购进涉案批次速感宁胶囊时查验了供货商天津美伦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索取、留存了上述文件复印件和随货同行单,对药品进行了验收并建立了药品验收记录。2025年6月9日,当事人进行了药品召回公告,截止至案件调查终结,未有患者找到当事人退回药品,本案货值金额374元,获违法所得38元。
没收违法所得38元。
-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