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祥顺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小砖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MAED4L812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9号绿色家园23栋1层4号-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5〕389号
现查明,该店从厂家推销员(微信号:wxid_kogq5uor3mzt21)处现场购进了型号为TDT7S076Z的3台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7S063Z的2台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7S007Z的5台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7S104Z的3台电动自行车;从拼多多平台网店“台铃官方旗舰店”购进型号为TDT7S007Z的1台电动自行车,从“台铃电动车旗舰店”购进型号为TDT7S104Z的1台电动自行车。该店从拼多多平台网店“双美商贸精品1店”、“鑫鑫摩配6”和“添加工具”购进电动车改装配件。以上四种规格型号电动自行车存在加长鞍座与加装后支架的违法行为。
另查明,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当事人对销售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案件调查终结前已进行了整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