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摩点烘焙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昕雨 | 注册资本:0.003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303MA4C3UN26H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29号碧桂园翠山蓝天28街11座1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曾都市监处罚〔2026〕88号
2026年4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湖北省网络餐饮专项检查中,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内3瓶“雪瑞”牌复配着色剂,粉色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3日,保质期24个月(于2026年4月2日过期);橙色瓶生产日期2024年2月23日,保质期24个月(于2026年2月22日过期);咖啡色瓶生产日期被撕毁,无法认定是否超过保质期;1瓶“乐焙炫彩”牌糕点装饰用糖果,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7日,保质期18个月(于2025年5月16日过期)。经当事人店内裱花师段玉琳口述及提供的“誉菜时代”欧芹大蒜盐的淘宝购进票据证明,1瓶“誉菜时代”欧芹大蒜盐是店内员工食用,未用于店内食品的生产经营。
当事人一直在使用过期的“雪瑞”牌着色剂,用于蛋糕的着色,每个蛋糕添加1-2滴左右,因当事人台账不全,自2026年以来当事人共使用上述“雪瑞”牌着色剂制作了54个蛋糕,销售金额8340.5元,但无法确定54个蛋糕具体使用的是粉色瓶、橙色瓶还是无法确定是否超期的咖啡色瓶“雪瑞”牌着色剂,因此无法确认违法所得;“乐焙炫彩”牌糕点装饰用糖果自过期以来仅在2025年12月使用,共装饰纸杯蛋糕15个,销售金额97.5元,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票据,以当事人口述为准,上述过期食品及添加剂均已实际用于生产经营。因“雪瑞”牌着色剂的使用无法确定违法所得。故,违法所得为97.5元。
当事人部分食品添加剂(咖啡色“雪瑞”着色剂)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未履行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案发后,当事人已主动在执法人员见证下,销毁了全部过期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适用指南》第六条第(二)项“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一般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五个裁量阶次。(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少于法定的处罚种类或者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7.5元,并处罚款5000元。
当事人未履行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
以上两项并处,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97.5元;
3.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曾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