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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邱新世注册资本:1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24561749943N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宁乡县经济开发区新康路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5
(2025)湘0182民初6062号
合同纠纷
毛**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2
2023-06-14
(2022)湘0182民初8736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妙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3
2023-05-30
(2023)湘民终133号
执行异议之诉
湖南金富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4
2023-04-13
(2022)湘0182民初8736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妙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5
2023-03-21
(2023)湘0182民初16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游**
宁乡市人民法院
6
2023-03-07
(2023)湘0182民初138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长沙聚能充新能源有限公司,龚**
宁乡市人民法院
7
2023-02-24
(2022)湘0182民初8736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妙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8
2023-02-22
(2023)湘0182民初16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游**
宁乡市人民法院
9
2022-11-23
(2022)湘0182民初8736号
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
妙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10
2022-04-18
(2022)湘01民终3302号
房屋租赁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4-25
(2023)湘0182民初16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游**
裁判文书
宁乡市人民法院
2
2021-01-17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乡市人民法院
3
2019-07-02
买卖合同纠纷
新余精谨信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杨**,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4
2018-10-2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
湖南长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乡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30
2022-08-31
(2022)湘0182执3482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长沙聚能充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9-30
2022-08-31
(2022)湘0182执3483号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长沙聚能充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9-21
2022-04-17
(2021)湘0182民初42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妙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870907.02元
民事案件
4
2022-08-24
2022-06-17
(2022)湘0112执2011号之一
其他案由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李**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8-02
2022-06-15
(2022)湘01民终5694号
股东出资纠纷
长沙聚能充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妙盛汽车电源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28
2021-11-30
(2021)湘0104民初7119号
股东出资纠纷
长沙聚能充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妙盛汽车电源有限公司等股东出资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2-06-01
2022-01-17
(2021)湘0182民初8368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周**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8897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2-05-18
2020-08-05
(2019)湘0124民初56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妙盛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70907.02元
民事案件
9
2022-05-12
2021-03-31
(2021)湘0182民初97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4-27
2022-03-18
(2022)湘0112民初2618号
追偿权纠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李**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47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6﹞036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宁乡市经济开发区新康路投资运营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工业园,为其他经营主体提供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当事人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开设用电户号为4301184648011,用户类型为大工业用电。工业园区内其他经营主体分别安装有非分时计量电表,生产经营用电为当事人提供的转供电。当事人依据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电价加上变压器、电线的损耗等费用组成转供电电价,并以此标准向园区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转供电电费。依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转供电主体价格行为的通告》(2022年第15号)中关于大工业终端用户电价和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的规定,即对安装非分时计量电表的终端用户,其向转供电主体购电价格=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总购电量。在政府制定的转供电价格政策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定价,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任何名义的服务类费用。按照购电价格=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总购电量的计算方式,计算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当事人每月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时每度电的价格。再按照当事人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每月收取的电价与电网企业电价的价差乘以转供电终端用户购电量的计算方式计算,当事人在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在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中多收取费用914264.46元,即违法所得为914264.46元。 2025年4月1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宁市监责退字〔2025〕0001 号《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将多收的费用914264.46元退还给转供电终端用户。至2026年1月16日,当事人将多收取的914264.46元费用全部退还给转供电终端用户。另查明,当事人在案发前,从2024年8月起降低了每月转供电电价收费标准。
1.警告;2.罚款45713元,上缴国库
45713.00元
宁乡市市监局
2026-01-28
2
宁消行罚决字﹝2023﹞第0126号
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1、应急广播备电故障,2、火灾报警控制器显示多条故障和反馈信息未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湖南妙盛企业孵化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600.00元
宁乡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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