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可顺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蔡正江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412583736350P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武进区礼嘉镇工业集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3-20
(2024)苏0412民初2607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周*
常州可顺食品厂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2
2023-12-11
(2023)沪0115民初1180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市新文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可顺食品厂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2
(2022)苏0412民初62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可顺食品厂
骆*,青岛道齐食品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4
2022-08-21
(2022)苏0412民初62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可顺食品厂
骆*,青岛道齐食品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5
2022-05-12
(2022)冀0923民初926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东光县德远塑业有限公司
常州可顺食品厂
东光县人民法院
6
2020-02-17
定作合同纠纷
东光县德远塑业有限公司
常州可顺食品厂
河北省东光县人民法院
7
2020-02-17
(2020)冀0923民初216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东光县德远塑业有限公司
常州可顺食品厂
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9
2023-06-09
(2023)鲁0281民初32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常州可顺食品厂、青岛道齐食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3525947.01元
民事案件
2
2020-07-30
2020-02-14
(2020)冀0923民初216号
定作合同纠纷
东光县德远塑业有限公司与常州可顺食品厂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4﹞0401201052号
经查,你(单位)生产销售的酬恩牌芋泥紫米面包、酬恩牌芋泥紫米味奶酪棒面包,主要配料为小麦粉、饮用水、芋泥风味酱、食用油制品、赤藓糖醇、白糯米、黑糯米、紫米等,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上述两款面包使用的芋泥风味酱是复合配料,执行的标准为Q/LHDT0001S,该标准为企业标准,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3.1.3项之规定,应展开标注其原始配料而未展开。 另查,你(单位)生产销售的酬恩牌五黑紫米面包,主要配料为小麦粉、生活饮用水、海藻糖、无水酥油、糯米、黑糯米、紫米、黑豆粉、黑米粉、黑枸杞粉、黑芝麻粉、黑桑葚粉等,该面包标签的醒目位置强调添加了黑枸杞粉、黑芝麻粉、黑米粉、黑豆粉、黑桑葚粉,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第4.1.4.1项之规定,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而实际未按要求标示。 现查明,你(单位)生产酬恩牌芋泥紫米面包、酬恩牌芋泥紫米味奶酪棒面包、酬恩牌五黑紫米面包各200箱,上述面包共生产了600箱,在检查前已销售600箱。上述面包生产成本价格均为8.9元/箱,销售价格均为9.9元/箱,货值金额为5940元,违法所得为5940元。
罚款金额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940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9
2
﹝苏常武﹞应急罚﹝2023﹞180号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给予常州可顺食品厂罚款人民币18000元的行政处罚
18000.00元
常州市武进区应急管理局
2023-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