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贞丰县惠兴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宽松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25MA6HJ8025L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龙场镇宽舍门口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贞市监处罚[2023]181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贞丰县惠兴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贞丰县惠兴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事实及涉案食品货值金额事实,证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事实。 3.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涉嫌过期食品进行扣押及涉案食品货值较少,违法行为轻微的事实。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合法。 5.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该超市负责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 6.现场照片3份,证明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正在经营过期食品的事实。 7.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表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有食品经营资质。 8.涉案食品进货单据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及涉案食品正规来源事实。 9.当事人提供涉案食品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供货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贞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