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天天顺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林志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9RQ78A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清华帝景6号楼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处罚〔2023〕1587号
2023年10月9日,当事人“榆树市天天顺食品店”在好人家老坛酸菜鱼调料超过保质期后仍然继续销售该产品,共计销售2袋;2023年7月4日,现场核查时,在货架销售区内发现该批次超过保质期好人家老坛酸菜鱼调料1袋。进价8.5元/袋,售价10元/袋。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20元。
2023年10月9日,当事人“榆树市天天顺食品店”在好人家老坛酸菜鱼调料超过保质期后仍然继续销售该产品,共计销售2袋;2023年7月4日,现场核查时,在货架销售区内发现该批次超过保质期好人家老坛酸菜鱼调料1袋。进价8.5元/袋,售价10元/袋。货值金额30元,违法所得20元。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好人家老坛酸菜鱼调料1袋;
2.没收违法所得20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