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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凯强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明芝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13565205411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凤凰西大道68号16幢2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1-23
2016-12-05
(2016)鄂0923民初11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与赵*、上饶县凯凯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7.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1-19
2016-12-05
(2016)鄂0923民初11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与赵*、上饶县凯凯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1033.00元
民事案件
3
2016-09-07
2016-09-07
(2016)鄂0923民初8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范*与赵*、上饶县凯凯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
2016-12-05
(2016)鄂0923民初11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与赵*、上饶县凯凯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568.8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路政罚﹝2024﹞3052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16日14时57分,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水鹤线K6+800检查时发现上饶市凯强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上饶市凯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肆元整。
654.00元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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