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绿禾肥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艾龙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8660218312T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奈门沁开发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梅市监处罚﹝2024﹞60号
经查,此批次2吨掺混肥料是当事人于2024年4月3日生产,该批次化肥原料进货价格为5500元,生产成本为100元,共计5600元。此批次2吨掺混肥料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项目:氯离子,实际检测结果为16.6,高于国家标准的限量要求(≤15),不符合GB 21633-2020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该批次掺混肥料已于2024年4月26日全部售出,售价2900元/吨,共计5800元。获违法所得2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罚款928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9280.00元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