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伟毅日用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伟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03MA33K8KE81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荣桂路6-9荣昌综合市场店铺D1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市监支罚〔2025〕196号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四个清单的通知》(漳市监规〔2021〕150号)文件中“漳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第一批)”第1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95.6元;2.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合计罚没人民币2495.6元。
-
-元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