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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博秀兴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向欣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0MA7FAWQU6L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陆家铺社区程上二细屋湾小区50号(申报承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331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模式为从“淘宝”平台购进产品,并在“京东”平台上进行销售。因上述产品销售数据不佳,当事人购进时,均购进1台,待销售完成后再购进1台待销售,截止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时,当事人一共购进上述产品数量为3台,销售2台,剩余1台因拆封测试已无法销售,当事人自用。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八、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49、移动电源:充电宝”范围中规定,“充电宝”系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范畴,当事人销售产品经过充电后可再对手机进行充电功能,符合“充电宝”范畴,应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 另查明,当事人销售的涉案沃尔森多功能工作灯(型号:Y36)的进货价格为79元/台(6000mAh)及48元/台(4000mAh)、销售价格137元/台(6000mAh)及125元/台(4000mAh),因店铺折扣实际销售价格为110元/台(4000mAh),共购进3台其中工作灯(6000mAh)2台、工作灯(4000mAh)1台,每个规格各销售1台,留存1台6000mAh当事人自行使用(订单取消,且实际销售价格为120.56元),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367.56元,违法所得共计12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罚款2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
2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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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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