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梦缘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2MA2E8PNP6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王牌社区5排10栋102(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12
(2024)浙0703民初1411号
追偿权纠纷
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
黄**,陈*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2
2023-09-27
(2023)浙07民终30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犹**,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伍**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06-20
(2023)浙0702民初11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伍**
犹**,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4-18
(2023)浙0802民初177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罗*,陈*,葛**,衢州市启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黄**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03-24
(2023)浙0702民初11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伍**
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3-21
(2023)津0319民初3715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蔡*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7
2023-02-14
(2023)浙0703民初1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
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王**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8
2022-01-28
(2022)浙0723民初188号
保险纠纷
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9
2021-10-20
(2021)浙0703民初36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向*,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中心支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1-01-12
(2020)浙0783民初1297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冯**,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东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02
2023-09-28
(2023)浙0703民初30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严**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3193.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6-09
2023-03-07
(2023)浙0703民初1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8666.94元
民事案件
3
2023-05-26
2022-01-07
(2022)浙0723民初85号
保险纠纷
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运政罚﹝2026﹞281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02日09时30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曹岭线18K+500路段检查时发现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6-04-03
2
金路政罚〔2026〕287
2026年1月7日12时3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G235国道874K+500m路段巡查时,发现李红涛驾驶浙G56681/冀BL9Z0挂(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沙子,从婺城区雅畈镇到金东区含香工业区,经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引导至金东区南二环停车场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83.3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4.38吨,超限率70.16%,该货物可解体。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玖仟叁佰伍拾元整。
935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6-01-07
3
金路政罚〔2026〕9020
你公司的浙G70296(4轴)于2025年11月17日9时14分,行经G235(金武快速路)金华方向K12+1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2.6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67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875.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05
4
金路政罚﹝2025﹞21427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6月15日13时54分,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002(金九线)金华方向K5+800检查时发现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金华市昱鑫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建设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875.00元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9
5
金路政罚〔2025〕21421
2021年6月3日16时17分,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朱碧霞、郑燕君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05-3108:48:32车号为浙G56681在X002(金九线)金华方向K5+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1.7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72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贰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520.00元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5
6
金路政罚〔2025〕21422
2021年6月17日14时57分,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朱碧霞、郑燕君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06-1513:54:18车号为浙G56681在X002(金九线)金华方向K5+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4.43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5.43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875.00元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08-15
7
金路政罚〔2025〕58103
2024年12月23日13时52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2011:32:32车号为浙G63037在G330(光瑶)金华方向K256+950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9.0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8.04吨。
-
14060.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6
8
金路政罚〔2024〕42612
2022年11月29日14时9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敏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2-11-27 16:26:34车号为浙G53662在X114 金义东 K44+500M(东阳往义乌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8.3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7.38吨。
-
1373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12
9
金路政罚〔2024〕58354
2022年1月18日13时17分,永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应广静、胡新春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2-01-11 13:23:45车号为浙G66605在X001(大永线)永康方向K14+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8.2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7.21吨。
-
18645.00元
永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23
10
金路政罚〔2024〕28363
2023年3月31日12时12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艳、兰婵敏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3-23 04:44:50车号为浙G66717在X114(金义东)金华方向K23+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9.1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58.19吨。
-
24135.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