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罗金国肥料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金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7MAAJLD9G0R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凤冈县进化镇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罚〔2025〕16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中旬,从福泉市牛场化肥厂购进过磷酸钙100包(规格型号:50kg/包,有效P2O5≧16.0%,水溶性磷(P2O5)≧7.0%,硫(S)≧8.0%,硫(S)+钙(Ca)≧25.0%,生产厂家:福泉市牛场化肥厂),5吨,进价为43.5元/包(净含量50KG),售价为50元/包,货值金额5000元。当事人未收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未保存进货单据。上述过磷酸钙,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监督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过磷酸钙以50元/包的价格售出12包,未建立销售台账,销售额600元,违法所得78元。剩余88包过磷酸钙已被福泉市牛场化肥厂于2025年10月19日全部召回。
综上,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过磷酸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的规定,结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如下处罚:
一、罚款人民币1125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78.0元。
以上两项共计11328.0元。(大写:壹万壹仟叁佰贰拾捌元)。
11250.00元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