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赛亚赫食品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买买提艾力·卡德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203MAC5D8MC4U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31号一楼A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克区市监银河所食处罚〔2023〕144号
克拉玛依区赛亚赫食品商行在2023年9月8日,从乌鲁木齐天山区后泉路赛亚赫便利店购进带有“alati”字样的海盐,其中750克包装的海盐购进了8瓶(进货价14元/瓶,销售价20元/瓶),850克包装的海盐购进了6瓶(进货价26元/瓶,销售价40元/瓶)。至2023年9月1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海盐未售出,均摆放在店内的货架上进行销售,上述无中文标签海盐的货值金额为120元。因当事人未认真查验店内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有无中文标签,造成上述两种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摆放在店内货架上对外进行销售。当事人在销售散装食品期间,未在散装食品区域的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从轻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无中文标识的4瓶海盐(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3091307007);3、罚款人民币5000元。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5000.00元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