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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文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101389748B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5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1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路通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何*
墨玉县人民法院
2
2026-04-02
(2025)苏0803民初110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江苏楚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3
2026-03-31
(2026)冀07民终23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潘**,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6-03-02
(2026)冀07民终23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罗**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6-02-06
(2025)浙0212民初2655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海岚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富鹏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6
2026-02-03
(2025)浙0382民初2232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乐清市阿德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北京中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7
2026-02-03
(2025)浙0382民初22323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乐清市阿德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亿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8
2026-02-02
(2025)浙0382民初2241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9
2025-11-27
(2025)浙0624民初555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派力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昌县人民法院
10
2025-10-15
(2025)冀1002民初688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东方一代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4
承揽合同纠纷
新疆路通达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何军;丁进国;新疆凯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墨玉县人民法院
2
2026-02-26
(2026)冀07民终23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6-02-13
(2025)苏0803民初1100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王**
江苏楚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4
2026-01-27
(2026)冀07民终23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开庭传票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12-16
(2025)浙0212民初2655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海岚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永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建工地产宁波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苏富鹏建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6
2025-11-19
(2025)冀0791民初85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潘**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5-11-19
(2025)冀0791民初85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罗**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裁判文书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5-07-30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罗**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5-07-30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潘**
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25
(2025)京0102民初3162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长鸿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3
2025-03-19
(2025)晋0602民初993号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侯辉、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4-25
2023-03-23
(2022)琼0105民初7432号之一
票据追索权纠纷
洋浦金河物流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0-24
2024-02-18
(2023)冀0791民初260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宁夏栋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152626.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10-23
2024-07-17
(2024)琼01民终328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10-18
2024-07-30
(2024)琼01民终3616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10-18
2024-07-30
(2024)琼01民终361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10-18
2024-07-30
(2024)琼01民终361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4-10-18
2024-07-30
(2024)琼01民终361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10-18
2024-07-30
(2024)琼01民终362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符*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10-18
2024-07-30
(2024)琼01民终3614号
劳务合同纠纷
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358号
你单位为中国廉政法治文化产业园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你单位与北京创业跃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其中有2个劳务分包合同包含了模架体系和汽车吊租赁费用),签约合同总价款为7124730.03元。你单位还将与工程有关的多层板及木方购买分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北京创业跃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498938.51元。劳务分包单位北京创业跃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了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费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你单位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分包。上述问题涉及的工程合同价款合计7623668.54元。你单位在该工程违法分包工作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徐衡,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汤云洲。该工程于2022年10月31日停工。截止目前,未发现该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也未发现你单位存在违法所得。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你单位有适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的情形。
责令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625%的罚款,罚款金额47647.93元
47647.93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12-22
2
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311号
FS00-YF06-0068等地块1#住宅楼等14项(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改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二期安置地块)8-10#住宅楼、P2配电室及D1#地下车库工程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北京燕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你单位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机关于2024年9月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施工现场8#楼六层电梯井口防护门未设置挡脚板,不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第4.2.2条的规定;2、施工现场东北侧木方、脚手板等可燃物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的规定;3、施工现场10#楼南侧19号高处作业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不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第5.5.3条的规定;4、施工现场8#楼二层你单位使用的移动式开关箱放置在地面上,未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8条的规定。上述隐患违反4条技术标准。上述行为容易造成坠落、火灾及触电等后果,已构成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给予你单位处5500.00元罚款
5500.00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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