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李辉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225MA4MDRQT17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沙溪乡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会)市监罚决字﹝2023﹞51号
2023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年关守护(2023)”行动,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检查过程中,在该店食品销售区发现:中国劲酒,数量:4件;生产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大冶大道169号;生产企业:劲牌有限公司;净含量:600ml×2; 生产日期:2020年1月11日;保质期:三年,已超过保质期5天。名称:雪碧;数量:5瓶;净含量:1.25升;生产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瑞西路二段6号;生产日期:2022年1月24日;保质期:11个月,已超过保质期22天。产品名称:超辣鸡肉味拌面;数量:1提(5包);制造商:虞城县万家乐食品有限公司;规格:净含量100克×5包(面饼:80克×5包);生产日期:2022年05月03日;保质期:6个月,已超过保质期46天。执法人员依法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并制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会市监强决字〔2023〕团005号及财物清单〔2023〕团005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之规定。2023年2月8日,报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食品;
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