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荣顺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宪海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12MA3F6R7R80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恒大城21、22号楼及底层商业第1-10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历城市监处罚〔2025〕508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从济南润之堂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灰甲一号TM医用退热凝胶”(鲁菏械备20230213号),批号为“20240725”,共计10盒,购进价格为28元/盒,共计280元。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含有“【使用方法】如(灰指甲)等直接滴于指甲根部即可,每天一滴”“每日一滴 长出新甲”“杀灭真菌99%”等内容,但其备案的预期用途为“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备案的资料信息不包含该产品用于灰指甲或杀灭真菌的相关内容。当事人上述产品分别于2024年8月9日以79元/盒的价格销售了3盒,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8日以75元/盒的价格各销售了1盒,2024年8月19日以78元/盒的价格销售了2盒;剩余的3盒于2024年9月1日由济南润之堂商贸有限公司召回。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775.71元,违法所得为543元。(由于现场未发现该产品标价,故货值金额=销售金额+已销售平均价格×未销售数量)
同时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时查验并留存了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随货同行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只有《采购明细报表》。
1、警告;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