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鑫福万家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美荣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621MA0PMCAF9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美林家园北门1号楼3号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市监处字〔2024〕228号
2024年9月13日00点25分,我局接到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称于2023年9月13日在达拉特旗鑫福万家超市购买“桃李糕点”,购买后发现该食品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4.7.23,保质期质:2024.9.5,请相关部门处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13日11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美林家园北门1号楼3号底商张美荣经营的达拉特旗鑫福万家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单位经营场所门口冰柜前的垫离架上矿泉水上方的桃李面包纸箱盒中发现1袋“桃李华夫糕点”其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240723,保质期至:20240905”等内容,发现3袋“桃李岩烧蛋糕”,其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240720,保质期至:20240823”等内容,发现1袋“桃李纯蛋糕”,其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20240814,保质期至:20240902”等内容。在放置上述食品的区域内未发现“不合格食品”相关的标识标语,且上述食品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放置在一起。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经负责人批准,将上述涉案食品予以扣押,我局于2024年9月14日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我局于2024年9月20日对该单位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进行了调查取证。
现已查明:在该单位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的1袋“桃李华夫糕点”、3袋“桃李岩烧蛋糕”、1袋“桃李纯蛋糕”按其食品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信息,均已超过保质期,在放置上述食品的区域内均未设置“不合格食品”等提示性标识标语,且上述食品与其他未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放置在一起,随时有被销售的可能性。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购进上述食品的购进票据,购进价格、购进数量只能以当事人口述为准,经询问经营者得知:“桃李华夫糕点”的购进价格是2.5元/袋,销售价格是3元/袋,“桃李岩烧蛋糕”的购进价格是4元/袋,销售价格是4.5元/袋,“桃李纯蛋糕”的购进价格是4.5元/袋,销售价格是5元/袋,上述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1.5元。该单位经营者认可投诉举报人在其店内于20
24年9月13日购买过1袋“桃李华夫糕点”,其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信息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的1袋“桃李华夫糕点”一致,系同一品牌、同一生产日期、同一保质期食品,投诉举报人购买上述食品时,已超过保质期,违法所得3元。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袋“桃李华夫糕点”、3袋“桃李岩烧蛋糕”、1袋“桃李纯蛋糕”;
(二)没收违法所得3元;
(三)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2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