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桂芹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5MA06XH893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卢相庄村宝平公路东侧150米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交﹝房﹞﹝2026﹞第0613-006271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津L4004超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件的津L4004超号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000.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2026-02-02
2
津交(总)罚﹝2026﹞10192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26
3
津交(总)罚﹝2025﹞112447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2-02
4
津交(总)罚﹝2025﹞112307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11-14
5
京交﹝顺﹞﹝2025﹞第0809-064204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1月05日00时37分,受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委派的驾驶员康玉新驾驶津C29505号红色集瑞联合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津K7263超号红色万风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通怀路与大福路交叉口南200米,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货运驾驶员。津C29505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津K7263超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津K7263超号车的车辆所有人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该车载有散装普通货物饮料2100箱,共计32.97吨,由北京市怀柔区雁东二路9号可口可乐(雁栖东二路店)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洞庭路140号可口可乐(天津)饮料有限公司。本次运输承运人为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托运人为中粮可口可乐饮料(天津)有限公司,双方议价运费1600元,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未收取此次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该案于2025年11月05日予以立案调查,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于2025年11月05日向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发放了《北京市顺义区交通局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案件至此,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没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的情形。认定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16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11-05
6
京交﹝顺﹞﹝2025﹞第0809-060815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0月17日17时22分,受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委派的驾驶员吴凯利驾驶京AJA917号车牵引津K2428超号车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京沈路与昌金路交叉口南100米处,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吴凯利是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该车驾驶员吴凯利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京AJA917号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津K2428超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当事人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该车载有单元装饰料、单元盖板、铝材等,共计1304件,车货总重21.3吨,从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到天津市宝坻区兴宝道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次运输承运人是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托运人是徐刚,双方议价运费1000元人民币,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未收取运费。当事人未获得违法所得。
1000.00元
顺义区交通局
2025-10-18
7
津交(总)罚﹝2025﹞111949号
天津兴毅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9-24
8
粤徐交罚﹝2025﹞00767号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
1000.00元
徐闻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7
9
冀0427交罚﹝2024﹞43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六项,拟决定:1、责令改正;2、处以壹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磁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8
10
冀0427交罚﹝2024﹞36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十六项,拟决定:1、责令改正;2、处以壹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磁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