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汾阳市溢椒源调味品加工坊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贾继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1182MA7XMRTU3B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冀村镇南浦村长源四巷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阳市监处罚〔2025〕7号
经查,当事人持《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经营项目:食品生产;我局对当事人调味品加工坊进行检查时,发现花椒是当事人于2024年10月份在运城市芮城县风陵渡镇问农民收购来的,共购进了1000斤,支付方式是微信和现金,可以提供部分支付记录;当事人将回收回来的花椒筛除杂质后剩余的残渣300斤加入花椒叶、花椒树枝、辣椒籽共计400斤加工成粉当作“花椒粉”销售;花椒残渣及花椒叶、花椒树枝、辣椒籽成本合计0.8元/斤,计划按1元/斤的价格批发销售,货值金额共计400元;案发时当事人为第一次试加工,没有来得及销售,故无违法所得。另查,市场上销售的花椒粉配料为花椒,而本案加工时混有花椒叶、花椒树枝、辣椒籽。我局于2024年12月23日因当事人使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花椒粉残渣制作花椒粉立案调查。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1个月以上不足3个月,未实际流入市场流通环节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符合《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一般裁量的规定,故本案一般处罚。
4000.00元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