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事处张艳西医诊所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EF7KD1W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天门市竟陵人民大道特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4〕423号
经查,当事人在诊所服务经营活动中,以5600元/台的价格购进株式会社拓普康公司生产的“TOPCON电脑验光仪(型号:PM-8900)”1台。该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为日本东京都板桥区莲沼町番1号,注册证编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09第2223016号,产品标准号:YZB/JAP 2048-2009,制造日期:201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使用期限8年。 2024年5月6日,经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上述医疗器械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仍摆放在大厅操作台上,为消费者免费提供视力验光服务。该超过使用期限医疗器械的货值金额为56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16000元。
16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2-07-1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7-1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