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范彦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3MAC0E17L4Y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何家堡乡龙江大道1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宕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9号
2025年8月8日,宕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场所二楼东侧、西侧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现决定给予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400.00元
宕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17
2
宕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1号
2023年8月4日,宕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何家堡乡龙江大道1号楼的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场所室内消火栓箱内未配备消防水枪、消防水带,场所消防水箱内未注水,场所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场所未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不符合标准,场所防火门未设置闭门器、顺序器;场所左侧安全出口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合并执行,给予宕昌县荣恺娱乐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75000.00元
宕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