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洛阳仁正堂药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政陶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94MA9LBJ2586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希真街交叉口龙跃小区1幢33号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洛龙市监处罚〔2026〕16号
经查,当事人在天猫平台“仁正堂医药专营店”销售的药品三黄片ID:875723100362,此链接上架时间于2025年01月10日,该产品标题内容含有“牛黄解毒”等内容,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24日删除违规信息。该药品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所致的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心烦口渴,尿黄便秘。成分为“大黄、盐酸小檗碱、黄岑浸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蔗糖、明胶。”,其中不含牛黄。该链接上架期间总销量为1547单,交易成功1350单,共销售1997瓶,254袋。三黄片(袋装)由当事人从洛阳金信润峰药业有限公司购进,进价为37.8元/袋(每袋里面有60小包);三黄片(瓶装)由当事人从江药集团洛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进,进价为2.66元/瓶。当事人称,因存在顾客用优惠券付款的情况,所以药品销售单价没法核算,经统计,该药品的销售总额为16155.98元。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仁正堂医药专营店”销售的八正合剂ID:991221680675,此链接上架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下架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该产品标题内容含有“尿路感染药”等内容。该药品功能主治:清热、利尿、通淋。用于湿热下注,小便短赤,淋沥涩痛,口燥咽干。该药品不属于“尿路感染药”。该链接上架期间总销量为14单,交易成功14单,销售22盒。该药品由当事人从河南惠盈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进价为9.8元/瓶,销售总额为399.43元。上述供货商资质、随货同行单等票据当事人已向我局提供。 当事人已于2025年3月19日因在天猫网开办的网店“仁正堂医药专营店”销售龙胆泻肝片展示的药品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被我局责令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 2.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书一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被委托人身份及委托情况; 3. 询问笔录一份五页,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具体情况; 4.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办文件一份四页,证明案件来源; 5. 涉案三黄片链接后台销售复印件、说明书复印件、链接整改前后图片打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6.涉案三黄片销售成功明细打印件一份三十三页,证明当事人涉案三黄片销售情况; 7. 涉案三黄片随货同行单复印件、上游供货商资质证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涉案三黄片来源; 8、涉案八正合剂链接后台下架图片打印件、说明书复印件、链接页面详情图片打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9. 涉案八正合剂销售成功明细打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涉案八正合剂销售情况; 10. 涉案八正合剂随货同行单复印件、上游供货商资质证照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涉案八正合剂来源。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罚:罚款8.6万元。
86000.00元
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3
2
洛龙市监罚字﹝2023﹞64号
发布违法广告
罚款2500元
2500.00元
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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