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曼绘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师丽曼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5MABN0P217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阳光100大湖第四期53栋B区2层31-3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122号
当事人于2022年05月10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艺术培训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活动,为吸引学员和家长报名,介绍宣传学校的教学成绩,2025年12月17日,当事人联系武汉市江夏区旭昇广告图文店,使用吕沐衫、朱雨晴、华思语和李睿馨等26名学员作品、姓名和奖项制作了4张“喜报”宣传海报。其中吕沐衫9岁、朱雨晴9岁、华思语9岁和李睿馨9岁等7名学员,均属于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上“喜报”宣传海报每张单价20元,总共制作费用为80元。综上,当事人制作相关广告宣传费用共计80元,当事人已向本局执法人员提供了相应广告费用票据。另查明,当事人已于4月24日将“喜报”宣传海报进行了拆除销毁。...[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以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60元。
160.0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