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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栩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0MA5PLE896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南梧公路西段北侧(根竹乡泗民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800交罚﹝2023﹞1426号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3年05月18日08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南梧公路西段北侧(根竹乡泗民村)对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询问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调阅相关台账资料,查实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自2022年9月27日变更负责人至今,公司一直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也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自2022年9月27日变更负责人至今,公司未及时组织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也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和组织演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六)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01
2
桂0800交罚﹝2023﹞F851号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聘请司机杨业东驾驶其经营的桂R2805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桂RC34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横州运输沙(货物可解体)到贵港,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81.2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使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货车,核载49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24吨,超限率为65.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16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0
3
桂0800交罚﹝2023﹞1209号
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赵栩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赵栩于2022年9月27日任命广西大象物流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总经理,但赵栩于2020年11月6日取得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类别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赵栩取得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与其管理能力不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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