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新赛驰电动车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强生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02MA74ET2K5R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泉镇八里庙村强西组8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罚〔2024〕112号
经查明,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
件线索中,“西峰区二中后门小刀销售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西峰区锦鹤商部,主要从事电动自行车零售等业务,经营者周烨,系西峰区新赛驰电动车商行的经营者强生琰之妻,强生琰从事电动车批发销售业务。2024年5月12日,强生琰与宁县小叼摩托车销售店经营者曹鹏涛在西峰区锦鹤商部就电动车批发业务进行商讨,达成了以西峰区新赛驰电动车商行向曹鹏涛供货的意见。强生琰于2024年5月13日,按照与曹鹏涛约定的车辆型号、数量,从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购进含3辆小刀牌乐米PLUS领航版电动自行车(制造日期2023年3月26日,车架号分别为:332122324003452、332122324003331、332122324003338)和其他型号共计49辆电动车,于2024年5月16日销售给宁县小叼摩托车销售店,销售金额共计83065元。强生琰在此销售过程中未拆开包装,未进行加装改装。另查明,上述3辆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为1650元/辆,销售给宁县小叼摩托车销售店价格为1899元/辆,货值金额计算共计5697元。再查明,2024年9月21日,供货商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向宁县小叼摩托车销售店发出产品召回通知函,该店经营者曹鹏涛于2024年9月28日将3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拉到西峰区,当
事人联系无锡小刀销售有限公司,由公司安排车辆拉运召回的电动自行车,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了3辆电动自行车已运抵的电子版通知函。
对西峰区新赛驰电动车商行进行了:
1.罚款:金额5697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697元,大写伍仟陆佰玖拾柒元整。
5697.00元
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