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吉安荣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斌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03MA39ATUQ86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豪德中心花园B区1栋门面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青市监特设处罚〔2025〕2号
2025年2月28日,江西省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设备超期预警提示:吉安荣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台在用状态的叉车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1月,已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当日我局执法人员王永康(执法证号14100230050)、张教辉(执法证号:14100230016)对吉安荣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监察,现场2台叉车悬挂了场内机动车牌(车牌号:场内赣D00954、场内赣D00957),该企业提供了2台叉车的检验报告,报告上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1月,均已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未能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能提供2名叉车司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制作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各一份。获取了2台叉车的检验合格报告和营业执照,拍摄2台叉车的车牌信息照片4张,拍摄了2025年2月24日该企业使用叉车的监控记录照片2张。 2025年3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姚文清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的相关情况,获取询问调查笔录1份。获取法人刘斌和姚文清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2025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吉安荣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2名叉车作业人员证。未能提供有效期内的叉车检验合格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制作了《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整改复查意见书》一份,获取现场两名叉车司机的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各1份。 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还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构成擅自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特种设备的行为。
30000.00元
青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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