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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尧奘注册资本:39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81MA5Q1PEK6A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郁江西堤路郁江小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6
(2024)皖0121民初911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安徽继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长丰县人民法院
2
2024-03-14
(2024)桂0881民初13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张**
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桂平市人民法院
3
2024-03-14
(2024)桂0881民初135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谭**
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桂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8
2020-11-12
(2020)桂08民终24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梁*、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环罚字﹝2025﹞4003号
违反了《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一条,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我局经集体审议决定对该公司罚款¥216065人民币。
216065.00元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21
2
浔水罚﹝2024﹞01号
当事人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水行政审批手续,于2021年4月至今,擅自在占用黔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疏浚弃渣,实施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大藤峡坝下段弃渣综合利用项目,改变了岸线现状,形成河道障碍,妨碍河道行洪,已构成水事违法行为。
当事人广西桂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水行政审批手续,于2021年4月至今,擅自在占用黔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大量疏浚弃渣,实施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大藤峡坝下段弃渣综合利用项目,改变了岸线现状,形成河道障碍,妨碍河道行洪,已构成水事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该公司委托代理人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杨杰山的询问笔录,证明该公司进行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大藤峡坝下段弃渣综合利用项目,将大量的弃渣堆放在黔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事实。 2、现场照片,证明我局现场查处的事实和大量的弃渣堆放在黔江鹅蛋滩河道管理范围内现场真实情况。3、鹅蛋滩弃渣堆放点示意图。确认弃渣堆放点在黔江河段位置。4、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材料证明有限该公司合法身份以及来宾至桂平2000吨级航道工程大藤峡坝下段弃渣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人;5、对当事人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清理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弃渣土,恢复河岸原状;(2)罚款五万元整(¥50000元)。
50000.00元
桂平市水利局
2024-02-08
3
贵环罚字﹝2023﹞4018号
2022年8月24日,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委托广西华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运行的桂平市二坑口排污口截污工程及城南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工程项目的混合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进行采样监测,根据广西华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9月7日出具的《广西华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业务编号:C22158号)监测结果数据显示:该项目二坑口混合入河排污口前端泵站旁截污水坝监测点位中,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监测结果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限值要求。该公司运行的桂平市二坑口排污口截污工程及城南片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工程项目的混合入河排污口排放的污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
处以罚款456231元人民币
456231.00元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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