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厦门市思明区陈中科殡仪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中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203MAD08P9Y8H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6-10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厦支市监处罚〔2025〕22号
经查,2023年10月起,当事人通过其个人微信“厦门陈力平殡仪服务18950031330”(微信号:HJKLMNchangchun)在“殡葬一条龙介绍群”、“联网护工群”“厦门护工群”等微信群里发送“厦门白事殡葬一条龙服务,广大护工朋友看护家里和医院病人死亡业务经家属同意介绍给我公司服务,联系电话18950031330,感谢大家支持”信息,或是个人私信发送“厦门白事殡葬一条龙服务,广大护工朋友看护家里和医院病人死亡业务经家属同意介绍给我公司服务,介绍成功介绍费4500-5000元给护工朋友,联系电话18950031330,感谢大家支持”信息,采用给医院护工“介绍费”的方式招揽殡葬业务,获取更多的殡葬一条龙服务机会。护工将当事人介绍给家属,待当事人跟家属达成业务,确定殡仪服务的费用后,按照约为20%的比例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护工。从2023年12月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计向36名护工转账50笔“介绍费”合计161500元。 当事人通过支付“介绍费”的方式贿赂护工来影响家属选择当事人开展殡葬业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的违法行为。
-
-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