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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粮之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柯亨堂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6MAC1WTQ33X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康坪乡小湾村5社152号1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奉节市监处罚〔2026〕148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0日注册登记,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6MAC1WTQ33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法定代表人:柯亨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家禽饲养;种畜禽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鲜肉零售;蔬菜种植;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蔬菜批发;肥料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饲料原料销售;土地整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休闲观光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住所:重庆市奉节县康坪乡小湾村5社152号1幢。办理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者名称:重庆市粮之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6MAC1WTQ33X。法定代表人:柯亨堂;住所:重庆市奉节县康坪乡小湾村5社152号1幢;生产地址: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蓼叶村一社;食品类别:肉制品;许可证编号:JY10450023650430;有效期至:2028年7月4日。 主要从事腊肉、香肠的生产经营,由柯亨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当事人于2026年1月7日从农户王宗平处购进了猪肉306.5kg用于生产腌腊肉制品,共计花费7350元,即23.98元/kg。2026年1月27日,当事人用上述购进的猪肉生产了腊猪头、腊猪脚、腊肉及腊排骨等腌腊肉制品,其中生产腊排骨15kg,鲜排骨原料用量为30kg。? 2026年5月12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场抽取了当事人于2026年1月27日生产的腊排骨1.077kg,单价为116元/kg,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柯亨堂在现场配合抽检并签收了相关文书。2026年6月11日,我局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腊排骨的《检验报告》(No:A26SJ01710),其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指标为≤0.5g/100g,实测值为0.99g/100g。2026年6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不合格报告,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无涉案批次腊排骨。柯亨堂在现场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并签收了上述不合格报告,并表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涉案批次的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奉节市监限提【2026】04061703),当事人于限期内向本局提供了生产记录,因除抽检外未向外销售涉案批次腊排骨,故无销售记录,也未进行召回。即当事人共计销售上述腊排骨1.077kg,销售价格为116元/kg。? 当事人生产腌腊肉制品工艺流程为:选肉,腌制,沥干,熏制,挂干,包装待售。当事人对腊排骨不合格原因进行了自查,因为涉案批次腊排骨背面脂肪较多,通风过量造成。并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对厂房重新布局,工艺进行升级,重新设置专用干燥库。? 本案货值金额1740元,计算方式为:涉案腊排骨生产数量×销售价格=15kg×116元/kg;违法所得99.11元,计算方式为:销售金额-成本支出=1.077kg×116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玖元壹角壹分(¥99.11)。
10000.00元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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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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