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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家仙注册资本:10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203MA2XYJTA41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108号1号楼35E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5
(2025)闽0203民初990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童**,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
2024-10-30
(2024)闽05民终563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杜**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第二支公司,厦门骏捷劳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10-17
(2024)闽05民终519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杜**
黎**,厦门骏捷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0-12
(2024)闽05民终519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杜**
黎**,厦门骏捷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3-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12-26
(2023)闽0681民初49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蔡**,运安(东莞)车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7
2023-11-30
(2023)闽0681民初50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蔡**,运安(东莞)车务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8
2023-11-28
(2023)闽0681民初49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林**
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蔡**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9
2023-11-15
(2023)闽0681民初50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10
2023-11-13
(2023)闽0681民初50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
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14
(2025)闽0203民初990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童**
裁判文书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2
2025-06-20
(2025)闽0203民初990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童**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3
2024-09-05
(2024)闽0583民初132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南安市人民法院
4
2024-05-2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安市人民法院
5
2024-05-2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安市人民法院
6
2024-03-08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中心支公司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安市人民法院
7
2024-03-08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安市人民法院
8
2024-02-21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中芈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9
2020-10-20
(2020)闽0212民初342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沈**与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泉四交执﹝2025﹞罚字第460号
2025年4月22日8时48分,章武义驾驶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的闽DE7979号重型自卸货车﹝2轴﹞单趟次运载可解体的石头从晋江机场枢纽工地运到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洛阳江河道加固工地,途经洛江区滨江路S215线K328+700下行方向,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24.3吨、总质量限值18吨、超限6.3吨、超限率35%,已采取现场电子情报板提示方式,将卸载要求及卸载地点告知驾驶员章武义。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圆整﹝¥1800﹞
1800.00元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2
厦同城综罚﹝2025﹞120号
2023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你公司驾驶员纪江池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闽DF9056﹞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同安区洪塘镇埔后村环镇路,至案发时倾倒建筑垃圾共3立方米,经查该车辆为你公司所有,且本次倾倒的建筑垃圾你公司已清运。前期因纪江池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为纪江池,我局于2023年11月15日对纪江池作出《现场处罚决定书》﹝No.0011295﹞,后经我局调查确认闽DF9056重型自卸货车登记的所有人为你公司,纪江池在我局调查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我局已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厦同城综撤﹝2025﹞2号﹞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
5000.00元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5-10-16
3
厦同城综罚﹝2025﹞119号
经查实,2025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驾驶员纪江池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码:闽DF9056﹞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同安区洪塘镇邮政所南侧空地,至案发时倾倒建筑垃圾1车共6.16立方米,经查该车辆为你公司所有。另据查,你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同安区洪塘镇埔后村环镇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我局查处,且本次倾倒的建筑垃圾你公司已清运。前期因驾驶员纪江池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登记的所有人为纪江池,我局于2025年6月12日对纪江池本人作出《当场处罚决定书》﹝厦同城综简罚﹝2025﹞581号﹞,经我局调查确认闽DF9056重型自卸货车登记的所有人为你公司,纪江池在我局调查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我局已于2025年9月10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厦同城综撤﹝2025﹞581号﹞。
给予警告,处人民币45000元的罚款。
45000.00元
厦门市同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5-10-16
4
闽泉惠交执﹝2025﹞罚字第247号
案件来源:非现场治超。2025年6月19日22时40分,杨凯驾驶闽DE9532重型普通货车﹝4轴﹞单趟次运载可解体的钢管,从莆田市黄石镇钢管租赁站到厦门市集美区合胜﹝厦门﹞钢管工业有限公司,途经惠安坪埔G324线K141+350M﹝惠安县辋川镇惠安迎宾广场旁﹞泉港区兴港路往惠安县方向处,经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测并复核,确认该车实际车货总质量为40.05吨、总质量限值31.00吨、超限9.05吨、超限率29.19%,已采取现场电子情报板提示方式,将卸载要求及卸载地点告知驾驶员杨凯。闽DE9532重型普通货车为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此趟运输为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运。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所采集的信息经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确认无异议。立案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处罚依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七条,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圆整。
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圆整
2700.00元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8
5
闽交执厦高﹝2024﹞罚字第1226号
2024年9月7日19时10分左右,我队执法人员卢泾洵、余光明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出口执法检查,发现潘景波驾驶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闽DD9796重型自卸货车,运载铝制品边角料,从长泰运往同安,散装货物超出栏板高度,且没有采取遮挡捆绑等措施,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客运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或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15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09-10
6
闽交执漳高三﹝2024﹞罚字第93号
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客运经营者强行招揽旅客,货运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或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4-06-27
7
闽泉安交执﹝2024﹞罚字第114号
2024年5月10日10时2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王尚均、黄志伟在安溪县城厢镇澳江路段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潘景波驾驶闽DD9796重型自卸货车运载一车废铁,从安溪县官桥镇欲往安溪县城厢镇,本趟运输货运经营者为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费1200元,由公司收取。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车整车废铁裸露在外,厦门庆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过程未采取遮盖篷布等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所载货物脱落扬撒,但运输过程中废铁未发生脱落扬撒。经查,闽DD9796车辆有办理《道路运输证》﹝证号为:闽交运管厦字350201213908号﹞,驾驶员潘景波已取得从业资格证﹝证号:3505830020019413599﹞。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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