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火野轮胎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南江 | 注册资本:0.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02MA6FF6675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翠堤丽苑2号楼2-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处罚[2023]161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当事人于2011年11月起在红花岗区外环路翠堤丽苑租赁门面从事轮胎、润滑油销售经营活动,已办理证照。2023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后对当事人经营的门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店铺内上架销售的“美孚”系列润滑油共46瓶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至案发时止,这批商品未售出。
上达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有涉嫌假冒 “美孚”牌汽车润滑油正在销售的事实:
2、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店内有销售经鉴定为假冒的“美孚”汽车润滑油的事实;
3、照片十三张,证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店内有销售四种规格“美孚” 牌汽车润滑油,厂家委托打假员对该批商品进行现场鉴定的事实;
4、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
5、经营者陈南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者的身份;
6请求书一份,证明“美孚”商标持有人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我局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下午的事实;
7、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委托书一份,证明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资格,拥有“美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
8、委托书一份,证明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人上海鸿方知识产权咨询事务所被委托人身份;
9、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上海鸿方知识产权咨询事务所主体资格:
10、委托书一份,证明上海鸿方知识产权咨询事务所委托员工杨华聪办理请求制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事宜的事实;
1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杨华聪的身份;
12、鉴定书一份,证明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对当事人店内经营的“美孚”牌汽车润滑油进行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商品的事实;
13、进货单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从宋元豪处购进该批润滑油的事实。
14、调货单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将同批次润滑油6瓶调给供货商宋元豪的事实;
1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进行扣押的事实;
16、财物清单一份,证明扣押商品明细的事实。
17、执法人员代伟、蔣剑飞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该案的办案人员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事实。
罚款1.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2000.00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