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国迅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范晓青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2749327689T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81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5
(2025)吉0194民初283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国迅传媒有限公司
吉林省桐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7
(2025)吉0194民初283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国迅传媒有限公司
吉林省桐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5-11-07
(2025)吉0194民初2833号
广告合同纠纷
国迅传媒有限公司
吉林省桐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南处罚2025118号
经查,当事人国迅传媒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2749327689T,法人:范晓青,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广告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迅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为更好的销售吉林省广和泰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和堂牌活络膏,与新疆添玺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电视专题广告代理合同)在新疆卫视频道播出广告内容“三香龙洫”、发布时间“11月”、次数“77”、单价“60元/天/次”、总额“4620元”。发布广告中有“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跌打损伤等风湿骨病人群”等内容。宣传产品是“广和堂牌活络膏”,是普通商品,“三香龙洫”是商标。当事人委托发布的三香龙洫广和堂牌活络膏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含有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内容。
当事人委托发布的三香龙洫广和堂牌活络膏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含有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的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 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 广告审查申请: (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 1 倍的罚款。”之规定。 办案机构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对处以罚款4620元。
462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
2025-12-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