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岷 | 注册资本:2586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0007508261198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水利厅B栋6、7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29
(2022)宁0181民初459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宁夏金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灵武市人民法院
2
2022-08-02
(2022)宁民终4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3
2020-10-22
(2020)宁民终4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4
2020-10-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5
2020-09-29
(2020)宁民终43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
2020-06-12
(2019)宁01民初139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28
2023-11-07
(2023)宁0181执1459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银川市金凤区荣林建材经销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2-24
2021-03-01
(2021)宁01执4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珠海万力达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19-10-28
2019-05-20
(2019)宁0181执13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强制裁定书
141079.40元
执行案件
4
2019-10-28
2019-09-25
(2019)宁0181执1332号之一
仲裁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锦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终本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10-16
2019-08-19
(2019)宁01民终1985号
宁夏致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07-01
2017-06-14
(2016)宁0104执4907号
物权纠纷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西夏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物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6-06-23
2016-06-23
(2016)宁01民终755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宁夏西夏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6-01-22
2016-01-22
(2015)兴民初字第1507号
物权保护纠纷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宁夏西夏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4-06-06
2014-06-06
(2014)银民终字第295号
劳动争议
宁夏宁东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许*劳动争议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宁东市监处罚﹝2025﹞36号
当事人于2020年3月接管宁东基地水表安装工程、水表计量民用水、收取水费业务,同时从宁东镇区各物业公司及经营单位手上接管民用水表2041块(南京迈拓水表、资产隶属于原房屋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所有),原宁东镇区各物业公司及经营单位购进后未见送计量检验机构检定计量准确度,当事人在接手后未送水表到计量检验机构检定计量准确度。当事人于2021年5月在宁东基地开展水业务时签订了水表购销和施工合同,自2021年7月至2025年8月共采购水表24517块、总价值865.8121万元。其中,隆基宁光水表23196块、价值820.0850万元,宁波水表1321块、价值45.7271万元。按年度统计:当事人2021年度采购隆基宁光水表18281块;2022年采购隆基宁光水表2661块;2023年采购隆基宁光水表2173块;2024年采购水表1402块(隆基宁光水表81块、宁波水表1321块)。2021年至2024年当事人共采购水表24517块、安装23896块、库存621块、消耗1230块。当事人2021年7月至2025年8月共采购24517块水表中,生产厂家送水表到检定机构检定计量准确度水表4629块,检验机构出具水表计量检定证书26份,生产厂家未作计量强制检定的水表19888块。当事人共购进的24517块水表,购进后、安装前至现在全部未送法定检验检定机构检定计量准确度。于本局2025年8月20日查获时止宁东镇区共有24707户,其中居民用户20041户、非居民用户4666户,安装水表24707块。当事人同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约定由当事人负责水表的维护、管理、检定。而当事人将2021年7月至2025年8月购进的24517块水表(包括生产厂家4629块检定水表和19888块未检定水表)中的23896块水表,接管的2041块水表,合计25937块水表(其中1230块水表损坏消耗、24707块水表在用),在使用前使用中直至本局查获时止,均未送法定计量检验机构检定计量准确度,即擅自使用,并作为服务用户的用水数量计量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其计量数据结果作为贸易结算依据,计量用水634万方,收取水费2278万元,造成用户水表计量准确度没有保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构成使用未经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水表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拟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水表,并拟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市场监管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