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领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妍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3MA49EKEB2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碧桂园紫宸1号楼1-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随县市监处罚〔2026〕282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之规定,已构成伪造、冒用认证证书之违法行为。
鉴于本案适用的处罚依据《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仅有一种法定处罚种类(3万元罚款),故无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等裁量情形,且无不予处罚情节。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加强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规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获证组织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处以3万元罚款。”之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