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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莱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似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1521MAC6XNWC96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海丰县附城镇联河骏豪花园14-21号(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5号
2024年1月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汕尾市汇景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2、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放布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4年1月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汕尾市汇景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2、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放布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编号:〔2024〕第0008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海消即字〔2024〕第0003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多张和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汕尾市汇景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汕尾市汇景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海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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