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建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562677515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名士华庭17-1-1904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2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9-2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3
2026-09-2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4
2026-09-2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5
2026-09-1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6
2026-09-1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7
2026-09-15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8
2026-07-0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9
2026-06-02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6-05-1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5-28
(2025)津0116民初3413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杨**
裁判文书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3-30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0
2023-10-31
(2023)津03民终769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福建某公司天津分公司、董*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4-21
2023-02-17
(2022)津0116民初3976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金**、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31
2023-01-05
(2022)津0116民初319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461.14元
民事案件
4
2023-03-31
2023-01-05
(2022)津0116民初319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06.83元
民事案件
5
2023-03-31
2023-01-05
(2022)津0116民初3193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647.44元
民事案件
6
2021-11-19
2021-11-02
(2021)津03民终6645号
劳动争议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李**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06
2021-10-28
(2021)津03民终6647号
劳动争议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杜**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07
2021-04-01
(2021)津民申11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31
2020-09-02
(2020)津0116执7722号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刘**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2-30
2020-12-16
(2020)津03民终486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刘**、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滨海市监处罚〔2026〕399号
经查,“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物业单位“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了《天津市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合同》(维护保养期限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合同约定南益名士华庭小区的79部电梯由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维护保养。故“福建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系涉案小区电梯的使用单位,20265年当事人任命李彩为南益名士华庭小区二期电梯安全总监,任命牛勇澔为31栋楼右梯电梯安全员,明确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并制定了《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2026年5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南益名士华庭小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显示维保人员胡宇鹏、杨志强于2026年5月5日对该小区31号楼右梯(注册代码:31101201072014****35)进行维护保养,并在维保记录签字确认。经执法人员提取31号楼右梯轿厢视频比对电梯维保情况,发现2026年5月5日未有维保人员对31号楼右梯进行维保。
经与当事人、维保人员及维保单位询问调查核实,该台电梯于2026年5月6日进行了维护保养,有维保视频予以佐证,但因维保周期不符合当事人内部规定的电梯维保周期,故5月6日维保人员胡宇鹏、杨志强维保后在维保记录上填写了2026年5月5日维保日期。
另查明,牛勇澔因工作疏忽并未与维保人员员胡宇鹏、杨志强共同进行南益名士华庭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也未发现胡宇鹏、杨志强填写的维保记录与实际维保情况不一致的行为,未对涉案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且发现相关问题未及时汇报给电梯安全总监,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且未在《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写明上述情况。
经与涉案小区电梯安全总监李彩核实,其未对涉案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在我局检查后,当事人在后续的工作中已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已经整改完成。
通报批评
-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