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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伯煜注册资本:136.8888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30568982196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界镇振兴北路32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1
(2025)浙0683民初116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嵊州市鼎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2
2025-07-15
(2025)浙1082民初41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
临海市人民法院
3
2025-07-03
(2025)浙0783民初73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支公司,高**,胡**
东阳市人民法院
4
2025-05-07
(2025)浙1082民初41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李**
临海市人民法院
5
2022-12-22
(2022)浙0683民初6037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付**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6
2022-05-24
(2022)浙0683民初18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辰语石化有限公司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7
2022-05-12
(2022)浙0683民初18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辰语石化有限公司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8
2022-04-21
(2022)浙0683民初18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辰语石化有限公司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嵊州市人民法院
9
2022-01-17
(2021)浙0113民初1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辰语石化有限公司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
10
2022-01-17
(2021)浙0113民初19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辰语石化有限公司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4
2021-01-07
(2020)浙0683民初3193号之一
运输合同纠纷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马**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5-06
2020-04-20
(2020)浙0683民初1596号
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与刘**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6〕0537
你公司的浙DP6991(6轴)于2025年8月20日17时57分,行经G104(京岚线)上虞方向K1610+9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06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06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189.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8
2
绍路政罚﹝2025﹞0673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月23日14时53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09(江拔线拔茅)K61+450新昌方向检查时发现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行新昌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80.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31
3
绍运政罚﹝2025﹞0610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4日15时29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线1643k+500检查时发现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行新昌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4
绍路政罚﹝2025﹞032087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5月08日02时27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44+800检查时发现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壹拾肆元整的行政处罚。
1014.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5
5
绍运政罚﹝2025﹞0610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7月23日15时30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老104线央于加油站口检查时发现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嵊州市锡锋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行新昌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6
绍路政罚〔2025〕05155
2024年3月22日11时24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洪霞、孙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115:20:58车号为浙DN6931在G104(京岚线)上虞方向K1610+9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8.8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9.86吨。
-
1509.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8
7
台路政罚〔2025〕09185
2024年7月1日9时0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杨光、干爱丽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30 07:41:29车号为浙DV6843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4吨。
-
24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24
8
绍路政罚〔2024〕032451
2021年5月27日9时39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强、钱清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05-08 02:44:52车号为浙DP6991在G104(104国道)绍兴方向K1544+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4.4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46吨。
-
849.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9
9
绍路政罚〔2024〕061020
2024年7月4日9时58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吕锦远、徐良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6-29 05:05:39车号为浙DN6931在G104(京岚线翡翠山)K1632+300天台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0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0吨。
-
630.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10
绍路政罚〔2024〕061022
2024年9月9日9时37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吕锦远、徐良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9-08 18:15:07车号为浙DR1888在G104(京岚线翡翠山)K1632+300嵊州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3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35吨。
-
682.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