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白下区世树先味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世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20104MA1QWQANXJ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东街2号5号楼-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秦市监处罚〔2025〕X0003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29日换领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当事人店内的餐具为手工清洗结合蒸汽洗碗机消毒,清洗消毒流程为先由员工冲洗掉食物残渣,再由员工用清洁剂手工清洗一遍,然后再放入高温蒸汽消毒机中高温消毒,最后放入消毒柜中备用。当事人消毒碗的时候,未按照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2025年8月6日,经南京工业大学检验,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的“碗”“大肠杆菌”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综上所述,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处罚如下:
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