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伯劳镇邓朝清猪肉档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朝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721MA5MBRC30T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桥头岭综合市场(肉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39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5日在家中私自宰杀自养的生猪,所得生猪产品未经检疫就拿到位于灵山县伯劳镇桥头岭综合市场(肉摊位)的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生猪产品共546.8公斤,未加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也未能提供《动物检疫证明》和《肉制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至当日我局检查时均未销售过。
根据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以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的价格作为涉案生猪产品的单价,即19.8元/公斤,经核算,涉案生猪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0826.64元,无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的生猪产品546.8公斤;
2.处涉案的生猪产品货值总金额10826.64元7.5倍的罚款人民币81199.8元,上缴国库。
81199.80元
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