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夏埠村糕点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夏长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2MA4RJGR162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一小建设中路临街门面106-107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案处字[2023]79号
2023年3月22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门发布的《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要求,本局执法人员对东安县夏埠村糕点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的裱花间内的操作台上放置有装饰金箔、复合着色剂(闪粉),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经查实,现场查获的装饰金箔,数量:1瓶,净含量:2克/瓶,执行标准:GB/T2059-2008,使用范围:仅限装饰,生产日期:2021年11月25日,保质期:3年,生产商:南京永箔金箔厂;复合着色剂(闪粉),数量:2瓶(1瓶未开封,1瓶已开封使用过半),生产日期:2020年4月14日,保质期:5年,产地:德国,用途:马卡龙、巧克力、蛋糕表面装饰,进口商:深圳市惠美森实业有限公司。当事人的经营者在接受询问时供述:“上述装饰金箔是当事人2022年1月份购买玩具(蛛蛛侠)时的赠送品,是准备用于蛋糕表面装饰的;上述复合着色剂(闪粉)是当事人2021年12月23日,在淘宝上购买的,买一送一,共2瓶,实付金额53.92元,货值金额共53.92元,是准备用于蛋糕制作完成后写祝福语的”。但当事人辩称上述已开封的装饰金箔和复合着色剂(闪粉)没有用于加工成食品进行销售,其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1、没收违法使用的装饰金箔1瓶(已开封使用过)、复合着色剂(闪粉)2瓶(1瓶未开封,1瓶已开封使用过半);
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15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