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啸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4MA07L9AQ9A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迎宾路西侧新天地商业区6区-101号门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19
(2025)冀1024民初528号
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
徐**
香河县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香河县人民法院
2
2025-02-19
(2025)冀1024民初528号
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
徐**
香河县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香河县人民法院
3
2025-01-23
(2024)冀1002知民初91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荷花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香河县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9
(2024)浙0324民初2367号
合伙合同纠纷
周**
汪**
永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香市监处罚﹝2025﹞10号
2025年9月26日,我局接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交办函》(廊市监化(2025)4号),称香河县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章华汉草染发霜4BY(批号937725G11),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我局于9月26日前往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送达了编号NO:HBHZ202501389的检验报告。对该公司化妆品区域货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上述化妆品销售。经调查,香河县浙加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金啸,该公司已取得了《营业执照》。该公司从北京汇杰思创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章华汉草染发霜4BY”(标示生产企业章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国妆特字20223280,批号937725G11)5盒,其中抽样4盒,销售了1盒,售价139元/盒,货值金额695元,违法所得695元。
1、没收违法所得695元;3、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695元。
10000.00元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3-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