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书写日记馆文具用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俊 | 注册资本:2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011MA6AR8AA14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1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内东市监处罚〔2026〕108号
2025年9月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型号规格为DP-6072的LED暖白光台灯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型号规格为DP-6072的LED暖白光台灯谐波电流限量值项目不符合GB17625.1-2022标准,依据四川省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实,抽样时当事人现场型号规格为DP-6072的LED暖白光台灯共3个,据当事人陈述,该抽检批次台灯共购进4个,购进价格为70元/个,销售价格为125元/个,共销售3个,剩余1个,因商家在2025年10月31日收到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邮寄的该批次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于2025年11月5日将剩余1个台灯退回。故该批次抽检不合格台灯货值金额为375元,违法所得为165元
1、没收违法所得165元(壹佰陆拾五元);2、罚款525元(伍佰贰拾伍元);合计罚没款690元(陆佰玖拾元整),上缴国库。
525.00元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