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黄陂区靓锦娜服装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利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03MA4JM7C4XM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爱帝时尚创意产业园E7幢/单元1层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陂市监处罚〔2026〕7号
当事人在黄陂区横店爱帝时尚创意园从事服装服饰加工经营。因加工过程中需要蒸汽熨烫衣料,于2024年8月份租赁(见补充协议;甲方:胡贤红;乙方:杨德进)武汉哲铭工贸有限公司的(制造单位:三浦工业设备(苏州)有限公司;出厂编号:CN01200195;使用登记证编号:锅10鄂AZZX72(16))锅炉用于服装服饰加工,锅炉内部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GN202300040-15;编制日期2023-09-07)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8月16日。2025年8月19日市局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锅炉处于运行状态,当场告知当事人设备已超期未检、不得使用。8月21日我局监察人员到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锅炉定期检验有效期满且未经检验,当事人在未取得锅炉内部定期检验合格报告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使用未经检验的锅炉,存在设备本体安全、人员生命健康、生产经营秩序三个层面的隐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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