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国龙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邦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901MA28KF7D9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村海山路2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25
(2022)浙0903民初15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国龙建设有限公司,王**,李**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2
2022-08-25
(2022)浙0903民初152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横支行
王**,舟山市国龙建设有限公司,李**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舟六市监处罚〔2025〕91号
2025年9月17日,因当事人舟山市国龙建设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本局执法人员依法至其经营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峧头村海山路22号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未在登记所在地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当事人舟山市国龙建设有限公司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
2025-12-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
